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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2-06-02
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2022年湖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2022年湖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深化开展“信用交通省”建设为契机,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提供有力信用支撑。
一、推进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1.完善制度体系。按部省要求,研究制定《湖南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与应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创新应用、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内容。(厅政务服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配合)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
2.加强数据归集共享。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和公开,确保数据完整度超过80%。加强信用数据挖掘、分析,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规范信用数据管理应用,加强信用信息保护。(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配合)
3.强化信息化平台支撑。按照“广泛归集、慎重使用”的原则,逐步加大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进一步归集整合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推动与部省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动、数据共享。(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4.推行信用承诺。全面推行信用承诺融入涉企许可、证明事项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促进各类型承诺规范化、信息化,将信用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主动型、自律型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厅政务服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5.加强信用评价应用。持续开展公路建设、水路建设、道路运输、公路养护、公路工程工可咨询等领域的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公布企业评价结果和重点从业人员信用状况,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恶劣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针对性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厅政务服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6.加强信用监管与信息公示有机融合,完善奖惩机制。根据省信用办部署安排,抓紧系统对接,将信用核查作为必要环节嵌入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流程,在业务受理和办理环节可自动查询信用信息。实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动比对、自动提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促进信用信息平台中的奖惩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给部省信用信息平台。(厅政务服务处牵头,厅信息中心负责,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配合)
7.拓展守信激励“信易+”场景。推进“信易+”场景延伸,提高守信便企服务水平。探索“信易贷”“信易+驾驶员培训”“信易+机动车维修”等产品,鼓励各市州结合实际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进“信易+”创新应用,推动“信易+”工作提质增效,增加人民群众在交通动输领域的信用获得感。(厅政务服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8.推进信用修复工作。明确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的具体流程,对已经达到最短公示期的失信信息,督促相关企业尽快修复。全面落实信用修复事前告知制度。推动信用修复决定信息和异议处理信息及时共享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厅政务服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深化“信用交通省”建设
9.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全面做好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省”评估准备工作,积极配合部开展好“信用交通省”建设系列活动。对照交通运输部评估指标进行查漏补缺,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结信用交通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全面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厅政务服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五、强化诚信文化宣传与培训
10.组织开展2022年“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季”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依托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和“车、船、机、路、港、站”等媒介资源,大力传播交通运输诚信文化。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宣传诚信理念、褒扬诚信典型。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聚焦主题主线、突出专题宣传、线上线下互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厅政务服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11.组织交流培训。结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对信用宣传教育工作最新要求,组织本省份交通运输信用体系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业务培训与交流,鼓励支持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厅政务服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